新版本不可用IP属地:山东·聊城 发布于8分钟前
但值得注意的是,南都记者接到报料指出,周亚平作(🌚)为(🌦)音集协代理(li)总干事,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(下称“鸟人公(😲)司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理,“周亚平左手通(tong)过鸟人(ren)公司在全(quan)国起诉好几千(qian)家,获利数千万;(🎄)右手则通过音集协,向收取版权收费”,一名报料者称。 南都记者查询天眼查及中国裁(cai)判文书网发现,近(㊗)年来由鸟人公司向等娱乐场所发起的版权诉讼高达千余起。 “鸟人公司是音集协的会员,其音乐作品版权理应由(🚍)音集协代(dai)理,那么应由音集协负责向索赔”,上(shang)述报料者称,“鸟人(❎)公(gong)司向索赔的费(🦆)用必然是归周亚平个人公司所有,而(➕)无需纳入音(🐏)集协(xie)的账目,此外鸟人公司向发起的大量诉讼最终以(yi)和解收尾(🍐),和解的代价也必然(💹)是向鸟人公司交钱,因此(🏋)可以看(kan)出周亚平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个人公(gong)司谋取私利。 ”南(🙈)都记者留意到,年月日(🕯)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(📻)(yi)份民事判决书(shu)显示,鸟人(🐸)公司要求一家会所停止对《家在东北》等首音乐电视作品的侵权,并主张每首歌元的赔偿(chang)费用。 关于究竟应由音集协还是鸟(💭)人公司发起诉讼的矛(mao)盾(dun)在这一案件中也有所体现:上述会所辩称:“根据《著作权(quan)集(🔝)体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规定,本(ben)案原告(gao)应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(🚫)体管理协会;本案中鸟人公司仅为《好歌天天唱(chang)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(yuan)著表演(👎)人(ren)及创作者,是否享有其他权利人的(⛰)著作权(👷)无证据证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