请赐我体重IP属地:内蒙古·呼和浩特 发布于18分钟前
URAHARA但(dan)值得注意的是,南都记者接到报(🦗)料指出,周亚平作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,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(下称“鸟人公司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理,“周亚平左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(⛴)起诉好几千家,获利数千万(wan);右(you)手则通过音集协,向收取版权收费(fei)”,一名报料者称(🏖)。 南(nan)都记者查询天(tian)眼查(📑)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,近年来由鸟人(🏉)公司向等娱乐场所发起的版权诉(su)讼(🚖)高达千(💓)余起。 “鸟人公司是(shi)音集协的会员,其(🍜)音乐(le)作品版权理应由音集协代理,那么应(🏻)由音集协负责向索赔(🐸)”,上述报料(liao)者称,“鸟人公司向索赔的费(🚍)用必然(➕)是归(gui)周亚平个人公司所有(you),而无需纳入音集协的账目,此外鸟人(ren)公司向发起的(🔍)大量诉讼最终以和解收尾,和解的代价也(ye)必然是向鸟人公司交钱,因此可以看出周(zhou)亚平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个人(🧣)公(gong)司谋(mou)取(📵)私利。 ”南都记者留意(yi)到,年月日中国裁判文(wen)书网公布的(🍺)一份民事(🥗)判决书显示,鸟人公司要求一家会所停止对《家在东(🦕)北》等首音乐(😪)电(dian)视作品的侵(🌙)权,并主张每首歌元的赔偿费用。 关于究竟应由音(yin)集协(xie)还是鸟人公(🌸)司发起诉讼的矛盾(🤔)在这一案件中也有所(suo)体现:上述会所辩称:“根据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规定,本案原(yuan)告应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;本案(🦃)中鸟人公司仅为《好歌天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著表演(🌑)人及(ji)创作者,是否享有其他权利人的著(zhe)作(🍤)权无证据证实。